联系电话:0561-3198635
宣传贯彻国家及省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;
接受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犯行为的来信、来访;
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的综合治理工作;
指导县区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;
组织、协调指导全市创建青年文化社区工作;
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;
负责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相关工作。